招聘对象
(一)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7月31日前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8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书面认证。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年龄须满18周岁,本科生年龄应在23周岁以下(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出现役一年内,视同当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限制放宽2岁。
(九)符合烟草行业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系统的岗位。
(十)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