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2023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管理规定-青岛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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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2023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配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13 09:3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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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人才住房管理规定人才住房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有需要并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1.离开原单位到崂

人才住房管理规定

人才住房结合承租人意愿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有需要并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配租对象应限期腾退住房。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

1.离开原单位到崂山区以外单位就业的;

2.在限定的区域购房的;

3.改变所承租人才住房用途的;

4.存在转借、转租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行为的;

5.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住房,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