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县龙曲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龙曲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4日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方式:157****35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