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防空减灾意识,检验我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我县将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望市民做好心理准备,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43。
二、鸣放期间,各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广大居民要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县城区行驶的机动车辆靠右慢行,行人止步测听辨别警报信号,自觉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鸣放顺序和音响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鸣放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鸣放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
(四)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四、不能正常接收音响信号及有特殊要求的片区和单位,请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371—62160965。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