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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农业农村局关于永**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乡村**(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诸备工作的通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九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为:****。
二、为进一步完善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和美乡村建设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引领乡村全面**与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实施永**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涉及望远镇板桥村、上河村、通桥村、长湖村、政权村、**村;望洪镇东和村;杨和镇旺全村、东全村、南北全村;****社区、魏团村;闽宁镇武河村、玉海村、园艺村、福宁村;****农场、园林村、烽火村。主要内容包括敷设污水管网、村庄道路硬化、面包砖铺装、绿化、污水处理站、垃圾分类收集点、太阳能路灯建设等。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确定。
四、要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准确估算项目投资,进一步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贵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在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落实用地、用能等指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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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