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装修网了解到,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3号令)规定,予以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已经装修的,可以给予购房人适当补偿。近日,市住房局公布了与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回购装修补偿办法》。根据办法,回购补偿价款不得超原购房价的8%。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退出经适房有两种方式,其一为补差价转为完全产权,其二为政府按原购房价款予以回购。此次出台的经适房回购装修补偿价款属于经适房回购价款的组成部分,其资金从经适房建设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那究竟该怎么补偿?根据《办法》,回购的经适房,房屋已经装修的,购房人可以申请适当的装修补偿。购房人申请装修补偿的,应当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回购的经适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并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装修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南宁装修网提醒需要注意的是,回购的经适房装修补偿价款按照装修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得超过经适房原购房价格的8%。如装修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未达到原购房价格8%的,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进行补偿。以一套单价为3000元/平方米、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适房为例,其回购的装修补偿价款不能超过总价18万元的8%,即不能超过1.44万元。
补偿办法明确,回购的经适房装修补偿价款确定后,由负责办理经适房住房回购的部门在回购款中一并向购房人支付。
刘先生6年前申请了一套经适房,装修房子后,觉得离单位太远无法入住,一直想退出。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回购补偿政策,就一直空置着。昨日,南宁装修网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南宁市出台《南宁市经济适用房回购装修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刘先生的经适房如果申请退出,其装修的那部分价款可以申请补偿。
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退出经适房有两种方式,其一为补差价转为完全产权,其二为政府按原购房价款予以回购。另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经适房回购装修补偿价款属于经适房回购价款的组成部分,其资金从经适房建设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
那究竟该怎么补偿?根据《办法》,回购的经适房,房屋已经装修的,购房人可以申请适当的装修补偿。购房人申请装修补偿的,应当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回购的经适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并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装修评估报告。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值得一提的是,回购的经适房装修补偿价款按照装修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确定,但不得超过经适房原购房价格的8%。回购的经适房装修补偿价款确定后,由负责办理经适房住房回购的部门,在回购款中一并向购房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