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江北区春节返乡最新政策规定(持续更新)
1月23日,江北发布《来(返)江北人员温馨提示》,根据最新要求:
1.“14+7+7”
对境外来(返)江北人员实行“14+7+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2.“14+7”
对国内高风险地区和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来(返)江北人员实行“14+7”(14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3.“7+7”
对其他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江北人员实行“7+7”(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的健康管理措施。
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人员须进行集中隔离,隔离费用自理。
4.从省外来(返)江北其他人员
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外的其他省外来(返)江北人员均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居住地村(社区)引导至宁波市第九医院或市内其他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费用自理。从省外返回江北农村的人员还须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
5.省内重点人群
宁波大市以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等重点人员,进入江北区2小时内,须主动到居住地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