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南平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
4.同意并实际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同材料
1.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及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并按下列提取条件提供:
南平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1.职工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2.管理中心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委托承办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5.管理中心划拨资金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双职工最高公积金贷款额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
南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详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2.75%
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30年
贷款计算器:http://www.npgjj.com/cms/html/npszfgjjglzx/publicfundsresult/1474464852.html
还款计算器:http://www.npgjj.com/cms/html/npszfgjjglzx/repayment/1363961621.html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