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方式:
按照“总量控制、分级施补、先购先补”的原则,11月28日-12月31日,在江宁区注册纳税限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订购符合条件乘用车(不含二手车)且完成购车上牌手续的,在南京市补贴基础上,再给予层级补贴。
二、奖补标准:
总量1000万元
①购买单台车辆价格20万元以下的,每台给予1000元补贴
②购买单台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每台燃油车给予元补贴,每台新能源车给予3000元补贴
③对购买江宁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车辆的在个人购车补贴基础上,再相应增加1000元补贴。
*个人购车消费补贴单台车辆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购车先后顺序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举个例子:
如果买一辆江宁区生产制造价格为20万(不含增值税、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南京市补贴5000元/辆、江宁区补贴3000元/辆、江宁区制造生产的汽车再补贴1000元/辆,三重补贴合计金额5000+3000+1000=9000元。
三、奖补如何申领:
1、经销商预录填报:
活动开始后,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通过“我的江宁”APP专用程序,预先录入新增个人购车者订单信息;相关订单信息一经录入时间不得更改;每名购车人只能录入一次订购信息。
预录信息主要包括: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购车合同;订购车辆型号;车辆价格。
ps:现金支付购车订金的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汽车经销商录入成功后,才能进行后续的申领服务哦!!!
2、消费者个人申报:
补贴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1月1日一1月15日期间,申报人下载登陆“我的江宁”APP,通过“江宁区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并上传以下材料: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购车合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
3、补贴审核及发放:
1月16日起,将对个人申报信息进行联审。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汇入购车人本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