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异地换车使用原牌照怎么办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在机动车办理迁出、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同一家庭不同成员名下的车辆号牌互换条件:
机动车车牌互换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两辆车在同一车主名下:
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②需要互换号牌的机动车行驶证;
③需要互换号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机动车金属号牌。
2、两辆车在同一单位名下:
①需要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
②需要互换号牌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④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⑤机动车金属号牌。
》》推荐阅读:南京互换车牌常见问题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