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主动辞职,是不可以领取南充失业保险金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出于本人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如果符合领取条件,也可到当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