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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在辽宁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我当选常委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正式到政协任职。社会和法制委的工作对我来说,相对比较生疏,但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结合自身特点,选择了一些长远、全局、战略性的课题开展研究,工作比较顺利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我们选择了当时相对比较边缘,但又很紧迫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养老问题来调研。
当时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已经30余年,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陆续进入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急剧加快,养老模式和政策支撑体系适应不了这一形势,将来“谁来给我们养老,怎样养老”越来越成为这一代人焦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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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初召开的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我在大会发言中提出的这个问题引起委员们的热烈讨论。随后,我们组成课题组先后赴省内外及养老事业比较先进的瑞士、挪威、瑞典等国家考察。调研后发现,现行体制、机制不能承担如此繁重的养老负担,必须进行改革,建立起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又符合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的新的养老模式、支撑体系。一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政企分开,鼓励民办企业参与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改革。探索实施“公办民营”形式,以转让、承包、合作、租赁等方式出让公办机构的产权和经营权,鼓励各界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改扩建或捐助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探索政府财政扶持政策改革,促进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今后可以探索新的补助方式,凡是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助资金一律补到老人名下,让老人自由选择养老场所。改变目前公办机构拿补贴办得差、民办机构没补贴办不好的状况。三是探索政府管理、监督体制改革,使多口、无力管理改为归口、一元化监管。培育养老服务事业的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作用,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当时这些思路和措施有新意、有针对性,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并在全国政协社法委工作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引起强烈反响。《人民政协报》《辽宁日报》等媒体先后作了报道,辽宁电视台作了专题节目。省政府有关部门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
2010年,进入“十一五”规划末期,各级政府开始考虑“十二五”规划。经受金融危机冲击后,在“十二五”期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什么,如何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再创辉煌成为政协主要领导和主席会议关注的热点,并被确定为省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协商议政主题。我被委派牵头围绕“如何提升工业经济长久竞争力”课题开展研究。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工业经济进入快速发展轨道,但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短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资源推进型增长方式仍在起主导作用。经济增长主要靠资源推进,而不是靠效率竞争。二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方式仍在起主要作用。支柱产业越投越大,配套的产业、企业没有跟上去,按照投资边际效益递减原理,必然导致投资收益下降。三是长期的政府投资拉动有意无意排斥、降低了民间资本进入和投资积极性,加剧了结构性失衡。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偏紧,发展缓慢,内生动力不足。我们分析,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省工业经济的长久竞争力。“十二五”期间,辽宁将面临竞争与转型的双重压力,经济发展要从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工业化主导向城市化主导、私人产品供给向公共产品供给、资源推动向效率推动转型,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建议强化政府在提升产业竞争力中的作用,建立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两大机制,实施技术创新、大企业带动和品牌培育三大战略等。这些建议得到与会常委的广泛认可,大部分内容被吸收到报送省委省政府的“建议案”中,《辽宁日报》《友报》等媒体作了相关报道。深入分析研究国情、省情、民情,发现有许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地方:比如,政府主导、资源推动、国有大企业带动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现在是否应该改变,如何发动、支持全民创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再如,过去经常出现的偏重经济总量和速度,未能很好地兼顾质量与效益。改变需要时间,需要认识,但是不能等待。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不是权力机关,位置超脱,人才荟萃,参政不行政、建言不决策、监督不强制,有优势、有能力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所以说,政协可以成为这个转变的推手,对于我们这些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和党政工作规律,有一定经验的老同志,可以说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政协在新中国发展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推进改革、谋划未来中更会大显身手。(于书今,曾任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辽宁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辽宁省政协第九、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来源 |《我与人民政协》(辽宁人民出版社,2011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