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申请材料:
(1)《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领取人与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因病死亡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病故所在医院出具);
(4)《遗体火化证》;
(5)《就业失业登记证》;
(6)死者与领取人的户口薄。(复印件);
(7)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人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应在失业人员死亡后6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领取的开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单证,给予一次性计发。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一楼8号窗口(湖南东路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