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爷爷承租的公房:不是你爷爷的遗产房,你爷爷的子女无权要求继承此房。2、只是,在你爷爷去世后,你做为共同居住人、且户口在此房中:你有权请求将自己变更为继续承租人。 在你成为继续承租人后,这房子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应当归你所有了。3、“假如给我们真的逼急了,我不跟他们分了,我就是合法继承人了哈”:你不是合法“继承人”,(1)如果这房真是你爷爷的私产房、是遗产,真的适用继承法,你根本没有继承资格,你可能一点儿都得不到,这与你是否在此房居住、户口是否在此房中、是否户主没有关系。(2)只是因为这是公产房:你的户口在、你在此居住,才有一些权利,但公产房是不适用继承的。4、建议:(1)不要等他们逼急了你再办,那时就晚了:在拆迁前,最好是现在就找公房的管理单位,请求将你变更为继续承租人,将那房本变成你的名字,这样你再争取什么权利就是正当的了。(2)房本变成你的后:如果你顾及亲情,可以再将分到的补偿款分给她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