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自助设计,设计师直接和客户沟通,然后按照需要的效果直接选购产品,此时传统建材、家居商场就废了,这个是趋势,不信去看看:酷家乐网站;2、成品家居以后会变成F2C模式直接接收终端客户的按尺寸个性化定制;3、相关的物流、安装、运输、翻新、回收行业也会按照电商模式运行;4、相关的保险、金融服务也会被带动。中国的电商和物流发展还很初级,以我2000年到现在在这个行业的经验,中国这里3年内跳不出我说的圈子。以上*由雷驰建材倾情提供!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儿媳妇并没有义务赡养自己的婆婆,不管自己的婆婆有没有帮忙自己带孩子,丈夫都没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妻子赡养他的父母。其实从人文道德方面来讲,我觉得婆婆和媳妇儿之间应该友好相处,如果儿媳妇主动提出婆婆来帮忙带孩子,只要婆婆有空,婆婆还是过来帮忙比较好。毕竟这个小孩儿也是自己的亲孙子,而且这样也可以有利于自己与儿媳妇儿之间的友好相处。
首先我们要知道婆婆并没有义务帮儿媳妇带孩子,所以跟抚养婆婆并没有直接关系。就算婆婆不帮忙带孩子,那婆婆年龄大了之后两个人肯定也要负责抚养婆婆,孝敬老人也是一种美德。做人肯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太过于自私,什么事情都为自己着想,那也有可能会影响家庭关系。要知道你也做母亲了,以后也会面临婆婆和儿媳妇的问题,只要你善待他人,那别人也会善待你的,尊重也是相互的。
即使是婆婆不帮儿媳妇带孩子,那么作为儿媳妇来讲也是有义务去抚养他的,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说婆婆不帮忙带孩子,儿媳妇就可以免去抚养他的义务,因为儿媳妇是晚辈,所以孝敬老人是应该要做的事情,还有就是婆婆帮不帮忙带孩子,那是婆婆个人的意愿,因为婆婆可以选择帮媳妇带孩子,也可以选择不帮媳妇带孩子。现在有很多婆婆是不太愿意帮忙带孩子的,因为他们想拥有自己的时间。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儿媳妇并没有义务赡养自己的婆婆,不管自己的婆婆有没有帮忙自己带孩子,丈夫都没有权利要求自己的妻子赡养他的父母。其实从人文道德方面来讲,我觉得婆婆和媳妇儿之间应该友好相处,如果儿媳妇主动提出婆婆来帮忙带孩子,只要婆婆有空,婆婆还是过来帮忙比较好。毕竟这个小孩儿也是自己的亲孙子,而且这样也可以有利于自己与儿媳妇儿之间的友好相处。
从我国的法律来看,媳妇对公婆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所以公婆也没有替他们照顾小孩的义务。不过公婆作为长辈,我觉得儿媳妇儿还是应该尊重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把他们当成自己的父母来看待。人与人之间都是将心比心的,只要儿媳妇用心对待自己的公婆,那么这些公婆肯定也会善待自己的儿媳妇,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女儿一样看待。虽然从法律上来看媳妇儿可以不赡养公婆,但是从伦理道德上来看,这些公婆年纪大了之后,还是需要媳妇儿来照顾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交纳,并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此外,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你好,《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你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同意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你可以过来申请仲裁。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其中不包括中央空调和二次供水运行等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清洁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如物业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可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反映(电话:12358)。
您好。《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你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事人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同意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你可以过来申请仲裁。
对于房顶的维修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过后,由有关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相关维修费用,并委托相关企业进行修缮。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物业企业应当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向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报告,执法部门应当落实违规整改。
如果贷款合同到期,银行可以要求清楚清偿贷款。
我国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尽量避免发生工伤等意外,从而促使工程建设进步。所以,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是什么?请跟随律师365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
1,买方因限购政策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不是违约。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就有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标的额的30%即可。3,中介没有审查购房资格的义务,但是需要尽到提醒义务。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5,中介有告知义务,但是没有审查义务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
您好!没有权利追索赡养费,因为赡养费的追索主体应该是已过世的老人。但是按照法定继承走的时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女可以多分得一些遗产。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有8个方面 1、清洁卫生: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的巡逻值班; 4、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5、水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及公共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6、排污设备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 7、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 8、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上述八项公共性服务项目的费用构成如下: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服务项目的物资损耗补偿费(含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直接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合理利润。 根据文件精神,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务项目和费用构成并制定收费标准的。至于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审批,按省物价局文件中所述的条款规定执行。
您反映的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维修,如已出保修期,属于共用部位的屋顶由相关业主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业主可以委托物业企业实施相关维修工作。
正常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不过有的只缴纳五险,公积金没有,这个要看你入职时候劳动合同上是怎么体现的
另一方不必一起还款这是属于婚前购房
没有。我这个地方没听说过。要办借读也挺麻烦的。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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