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是怕不认你了
没问题的,只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
您好这种一般法律上比较难支持,基本看购房合同名字是谁的但是有资金来往的证明和聊天记录可能会有一定转机
可以啊,签两个人名字是没问题的
书面合同不是“借名买房”的必要条件。案件:商1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申2338号北京高院认为:关于双方是否存在借名买房之合意问题,商1请求之基础系其与商2就涉案B102号房屋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结合全案证据,依据商1陈述,双方之间未形成书面合同,系就借名买房事宜达成口头协议,对借名买房问题,商2予以否认。而从现有证据分析,1997年7月11日,商2作为委托人向受托人商1出具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明确具体,均指向代签购买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办理买房有关事宜。从后续的履行情况分析,商1作为受托人代商2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并履行了委托书中的相关义务。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名购买B102号房屋之合意,二审法院据此作出如上认定,法院不持异议。
如果过程中有一方故意隐瞒所造成的损失就会由隐瞒的一方承担大部分,法院不会予以支持的!
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查看交付时间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签补充协议并不是购买房子的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一个步骤,这个要根据购房者的具体情况来看,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如果没有涉及到这些情况下话,就不用签补充协议。签补充协议的时候要注意,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1、注意协议的有效性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内容非常重要,所以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非常的重要,但购房者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补充协议一定有效,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才有效力的。对于一些补充协议无效的特殊情况,购房者一定要清楚,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还有一些要求,购房者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2、谨防霸王条款签订补充协议的话,购房者要细看补充协议中的内容,谨防里面存在霸王条款,因补充协议所造成的购房纠纷日益增多,很多人都是因为当事人没有细看补充协议中的内容。虽然说补充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标准的购房合同,但现在则往往成为开发商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基本上没有商量的余地。3、违约责任说明对于补充协议可不只是购房合同的补充说明,补充协议生效之后,买卖双方都是要准守的,所以补充协议中也要有违约责任的说明。订立补充协议时,应该注意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每一项义务都意味着责任,每一个责任都会产生违约对应的后果。
借名买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协议内容或形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等条件,合同才会生效。
1、学会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重视补充协议里的内容,逐条、逐字阅读,弄清楚里面的所有内容。2、在补充协议里,尽量将具体情况细化,比如“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交房的情况,这里的“不可抗力”都包括哪些,防止因判断标准不明确给开发商留下狡辩的余地。3、如果合同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你要求的条款,你又不想让步,可以循序渐进地提要求。既然是协议,内容是可以双方协商,并不是不可更改的,如果就协议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签字,并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案件:1.任某1、任某2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7)京民申4182号北京高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在任某4和王某之间是否形成借名买房关系问题,根据涉案房屋的来源、拍卖款的支付、房屋相关手续凭证持有、房屋实际使用、任某4和王某的往来等情况,一、二审法院确信任某4与王某之间借名买房一事具有高度可能性并认定该事实存在,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任某1、任某2虽然对此予以反驳,但对于购房款由谁支付、任某4是否实际入住、购房手续和任某4证件为何由王某掌握等事实均不清楚,亦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佐证。一、二审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并无不当。另,本案认定任某4和王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并不否定(2004)固法执字第272-1号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王某虽然违规以任某4的名义竞拍涉案房屋,但不必然导致借名买卖关系无效。任某1、任某2提供的涉案房屋欠缴物业费等证据,不能推翻借名买房事实的成立。
可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或是备注上注明续签时间等、约定内容然后再经双方签名,盖手印。
签订前,详细了解开发商资质,五证是否齐全。付首付的日期,自己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交付细节之类的
二手房购房协议会加入户口约定和水电煤气费用结算等事项。购房协议怎么写,主要是下面的写法:n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预约合同便于双方共同信守。
主要的核心点是,关于违约责任方,的处理方式
卖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相应的生效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卖房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在协议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卖房协议就能生效。卖房协议怎么写?卖房协议尽量把开发商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写到合同上、注意隐含的推定、地址、联系电话应准确、平台计价问题、竣工认定以及交付期限等内容。1、尽量把开发商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写到合同上。相关法律:《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2、注意隐含的推定: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因此建议对无用条款均应于删除。3、手写优先原则:如果出现印刷文字与手写文字不一致,以手写文字为准。4、地址、联系电话应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过去有许多纠纷由此而来。5、平台计价问题:平台不能出售,更不能单独计价;对于独立的平台或露台,如果由于其专用性,增加了使用功能,提高了使用价值,应进行合情合理地协调后,提高其房屋单价。6、竣工认定: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为准。7、交付期限:约定出现延期的条件(事实)时出具证明的有效职能部门,如气象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并约定通知买受人
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时,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案件: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徐某欣、曾某外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辽民终211号关于中集哈深公司主张“房产代持协议的效力无论是否真实,目的都是规避限购政策,行为目的及方式均存在不正当性,具有法律上的可非难性”,首先,限购政策为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调控管理手段,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徐某欣占用了曾某外的购房资格,曾某外即失去了购房资格,并不会导致本地区限购政策的落空,并不损害公共利益。其次,案涉房屋的房产代持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形成于中集哈深公司与大庆庆然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与曾塞外的保证合同之前,并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徐某欣因借名买房需承担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但不能因此否定剥夺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财产权利。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在签订补偿协议时,需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完整、具体的补偿数额是否明确、安置房位置、面积是否明确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2、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3、允许施工的时间;4、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5、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6、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7、管理服务费用;8、违约责任;9、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双方自愿离婚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大概也就是以下的两个标准吧。第1个要说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书的前半部分上,主要就是写两个人的大概信息,比如男方赵三,身份证号码为0,00000,民族汉,职业职员。女方李四,身份证号码为00000,民族汉,职业经理。第2个要说的是在正文上要写的协议内容,比如那你双方结婚于2018年1月20日,此后孕育一个子女,现在年龄没一周岁。家里财产为一套住房,一辆车子存款20万,双方自愿离婚,离婚之后儿子归男方抚养,财产归女方所有。
2010年12月小丽与小浩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409号房屋,并于2011年登记为小浩与小丽共同共有。买了房子,夫妻俩还签了一个《婚内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房子都归小丽所有,银行贷款也由小丽来还。但这个协议签了之后,夫妻俩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