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准予贷款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贷款具体流程详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普通公积金贷款)http:www.gzgjj.gov.cngzgjj0420190626eec3fbd10848c49be4995e045f2a1a.shtml
你好,预售商品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东莞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备案。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自房管所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您好,通常情况下一个月之内,您可以催着开发商尽快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