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按你贷款金额的1%~3%收取担保费,这个收费比例和你本身的信用及还款能力有很大关系,如果你本身有较高收入,同时有其它房产或是有车、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可以抵押财产,那么你可以只答应1%~2%范围;如果你能找到第三方(比较有实力的个人或企业)为你反担保,也可以只答应1%~2%范围;其它像评估费、查档费是担保公司自己因为调查你的征信需要发生的费用,不能算你头上,你只需要自己去交按揭费、办证费。
你好。
您好,您说的应该是资金监管账户,这个账户您可以自行选择开户行。担保费是您可选择项目,是用来提早下款做担保了,缩减你贷款下款时间,一般3000元左右。
应该按你贷款金额的1%~3%收取担保费,这个收费比例和你本身的信用及还款能力有很大关系,如果你本身有较高收入,同时有其它房产或是有车、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可以抵押财产,那么你可以只答应1%~2%范围;如果你能找到第三方(比较有实力的个人或企业)为你反担保,也可以只答应1%~2%范围;其它像评估费、查档费是担保公司自己因为调查你的征信需要发生的费用,不能算你头上,你只需要自己去交按揭费、办证费。
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您需要具体问担保公司。
应该按你贷款金额的1%~3%收取担保费,这个收费比例和你本身的信用及还款能力有很大关系,如果你本身有较高收入,同时有其它房产或是有车、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可以抵押财产,那么你可以只答应1%~2%范围;如果你能找到第三方(比较有实力的个人或企业)为你反担保,也可以只答应1%~2%范围;其它像评估费、查档费是担保公司自己因为调查你的征信需要发生的费用,不能算你头上,你只需要自己去交按揭费、办证费。
回复:您好,目前职工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贷款费用,但贷款资料中涉及有房屋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上述费用分别由评估机构和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相关收费标准请向有关部门咨询。二手房贷款申请不需要通过担保公司办理,可自行到省级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申请,详情请致电咨询或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尽快与你联系。
房贷住宅的可以贷款30年
您好,您也可以不需要担保公司,但是你所做的贷款的业主方拿到房款的过程就会很慢(需要房本抵押登记完成).如果找到了担保公司的话,可以保证业主的拿款时间。 贷款费用如下: 1、担保费:贷款金额*1% 2、评估费:评估总价*0.3% 3、贷款代办费:700元(商贷),1000元(公积金),1500元(组合贷款) 4、工本费:20元
您好,评估费、担保费分别属于评估公司、担保公司收取,与中心没有隶属关系,他们属于民营企业,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适当收取部分费用,符合国家政策。
目前,担保公司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收取标准:1—10年为1‰、11—20年为0.5‰、21—25年为0.25‰,而不是你所说的1%。根据《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你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请咨询相关物价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担保公司是业务合作关系,并非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担保公司进驻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公,是为了更好地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进行担保,担保费由担保公司负责收取,详情请你咨询潍坊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055268。
工本费是付给给你签贷款的银行经理的钱,我是青岛的,不知道有没有地区差,我们这里是300之500元。评估费是付给评估公司的,一般收费标准是你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我们这里二手房买卖是不需要什么担保公司的,我成交了很多套也没听说过需要什么担保公司。这种情况你应该先去看看那个中介有没有营业执照,然后让他给你开收费明细的发票。工本费是付给给你签贷款的银行经理的钱,我是青岛的,不知道有没有地区差,我们这里是300之500元。评估费是付给评估公司的,一般收费标准是你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我们这里二手房买卖是不需要什么担保公司的,我成交了很多套也没听说过需要什么担保公司。这种情况你应该先去看看那个中介有没有营业执照,然后让他给你开收费明细的发票。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收取担保费或保险费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自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以来一直就有明确规定,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人住房抵押组合贷款办法(试行)〉的通知》(渝银发[1999]118号)第七章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借款人应按贷款人指定的险种向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保险;保险费一次性支付。至今,人民银行并没有取消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相关规定。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7年开展公积金个贷业务以来,一直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 借款人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保险或担保。 根据住建部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批准重庆成立了重庆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以为公积金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