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在办理房产证时,税费优惠。2014年全市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1750套(户),其中:崆峒区2898套(户)。
建议您到平凉市房管局咨询。
您好!您在“甘肃•静宁”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保障房申请程序及条件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静宁县第五批廉租住房配售工作严格按照《静宁县第五批廉租住房配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对住房配售的程序及条件在静宁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请该网友及时查阅。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制定是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59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甘建保[2014]162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4]10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已制定完成。现已报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待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具体的保障范围、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等将向社会进行公布,届时请关注查询。感谢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科室,经查,南门源小区由于建成时间较短,暂未列入2017年改造计划,后续老旧小区将进行逐年改造,关于改造计划请及时关注崆峒区门户网站
您好!首先向您丈夫为全县农村教育事业的无私贡献表示我深深的敬意。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县住建局就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现将该局的回复意见附后,请查阅。祝您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车站派出所调查处理。11月23日晚9时许,车站派出所民警对muse酒吧进行了检查,并对其负责人马某进行了约谈,马某称由于该酒吧试营业期间,新安装的换气扇发出的噪音确实有些大,对扰民事件深表歉意。同时,马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车站派出所工作,对发出噪音扰民的设备会尽快予以更换。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公益性项目建设中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农村居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关于您反映城东供热站收取锁闭阀款的问题,经衔接,为加强对用户的管理、规范用热行为、防止盗窃用热及不交供热费,对供热区域实行分户供热的住户安装锁闭阀,安装费及材料费200元户。
网民!关于你的留言答复如下:修建安置楼地已经被征回,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马上开建。
我县2011年新建的150套经济适用住房,已分两期分配结束,2016年再无经适房分配任务。我县2014年新建的108套限价商品房从2015年二月开始至今已申报四期,前二期已经完成申报初审、审定、审查、抽号、配租;第三期申报审查工作也已经结束;第四期申报也已经开始,时间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2月5日前申报结束,希望你抓紧时间申报,争取按时间结束前完成申报。
这位网民你好!我县城镇保障住房包括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公用租赁住房,目前我县还没有实施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也没有发布相关配套政策,其他保障住房政策信息请关注泾川县政府门户网站。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2013年开始,我县相继实施了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2013年实施县人民医院、什字镇公租房建设项目176套;2014年实施独店镇、邵寨镇、西屯乡和卫生局(什字镇卫生院、朝那镇卫生院和皇甫谧中医院)公共租赁房330套、限价商品房108套,近期即将分配入住。由于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在我县属首次建设分配,需求人群数量较大,且房源有限,本次分配只能满足具有本县户籍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按照灵台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孙家沟保障性住房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灵房领办发〔2015〕1号)和《孙家沟保障性住房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灵房领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1.家庭成员必须全为本县城镇户口,且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含2人),成员之间的关系为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成员取得城镇户口时间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且要在同一户口薄上;2.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15平方米;3.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2300元以下(核算收入时可参照民政部门城乡低保户收入计算办法),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本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可不受收入限制;4.已购买了其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本次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也不得同时申报。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对象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即:1.家庭成员必须全为本县城镇户口,且家庭成员在2人以上(含2人),成员之间的关系为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成员取得城镇户口时间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且要在同一户口薄上;2.申请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面积不足25平方米;3.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以下(核算收入时可参照民政部门城乡低保户收入计算办法);4.已购买了其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本次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也不得同时申报。若该家庭符合条件且有租住或购买我县孙家沟保障性住房区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意向,可于近期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具体时间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业主您好,对于“具备分户式供暖条件的住宅小区,实行不需供暖即可提前申请,报停暖气,缴纳15%的户间散热费”的规定,各个供暖企业以供暖亏损等种种原因没有执行。就新世纪的供暖收费问题,已经责成新世纪物业公司要严格执行该规定,如果通过行政调解未果,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