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有房本可以过户是可以考虑的
后期转让会非常麻烦,没有产权
可以的,只要有产证就可以交易买卖。
购买安置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净值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遗产税其实是一种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它和其他税一样有自己的起征点、税率、征收标准等。房产遗产税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三种。遗产税怎么计算(1)应纳税净额不超过80万元(含)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0。(2)应纳税净额超过80万元至200万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3)应纳税净额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5。(4)应纳税净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5。(5)应纳税净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75。遗产税与赠与税有哪些区别赠与税是自然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时,依法对赠与财产应缴纳的税款。赠与税的征税客体是赠与的财产,除包括赠与人无法赠送给他人的货币和实物外,还包括无偿免除的债务人的债务或无偿为他人承担的债务,以及无偿提供给他人的预期可得的财产。在不实行遗产税的国家,税收制度不涉及财产赠与行为。但是,在实行遗产税制度的国家,都同时实行赠与税制度,目的在于防止一些人通过赠与行为逃避遗产税纳税义务。只有同时设立遗产税和赠与税,才能保持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和税收管理的严密性。赠与税主要是为了补充遗产税的不足,所以其税制模式主要以遗产税为参照。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养儿防老”的思想,觉得“女儿迟早是别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即使在现代社会,有这样思维的家庭也不在少数。那么在法律上,真的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样吗?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例回顾陈女士的父母于2018年先后去世,在成都青羊区留下了一套房屋,且其弟弟居住其内,而其父母在去世前也未留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2019年3月,弟弟独自将房屋出售并与签订购房合同。后陈女士知晓后,称自己尽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拥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与弟弟协调不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1、陈女士弟弟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对于买方的经济损失,皆由陈女士弟弟承担。案例分析1、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是否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等,如果没有签署放弃声明,则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无论是否出嫁,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在上述案例中,陈女士是有房屋的继承权的,应该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2、陈女士弟弟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上述案例中,陈女士和弟弟为服务遗产的共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但弟弟单独出售房屋,应视为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这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不同意出售父母留下的房产,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无法办理转移,买方可要求陈女士弟弟赔偿其损失。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无论女儿是否出嫁,都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且在遗产继承中,如果共同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其他继承人也无权私自处理遗产。
拆迁房只要产证都可以买,没啥事
拿房时候的给的收据发票日期
小区品质、绿化、物业、人车是否分流,都有区别。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质量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办理下来房产证也会比较的困难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建议最好不要买
其实是比较好理解的,也就是用来安置的房子,安置的对象是一些被拆迁的家庭。主要就是政府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为了安置被拆迁的家庭而建设的一种房屋。这类房子有的是有产权的,而有的是没有产权的,这个要看开发商有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登记过的话,那就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这类房子的价格是比较便宜的,但是一般地段还有装修相对不是很好。
交易税费和商品房一样
你好,安置房也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
已购公房和安置房的区别非常大,已购公房指的就是城镇职工,依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来购买的公有住房,或者是依照其他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则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或者是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时候,对于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安置房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和一般的房屋没有区别。
这个不好说,有的十来年都没有
圈层不同,环境不同,舒适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