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网上业务申请需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身份原件到就近公积金网点柜台办理。
你好,现已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若有新政策调整,会在公积金网站公示,请随时关注。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17年10月1日起暂停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置换住房商业贷款业务。
可以使用公积金,公积金按照二套利率
你好,不可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再贷。
你好,公积金贷款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
您好,如您如购买自有住房,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后,购房人及配偶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为:一是“购房一次性提取”即:您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二是“按月偿还贷款提取”: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后,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您的描述较为模糊,建议您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说明。
您好,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您好!利率是按首套执行!
您好,根据“认房又认贷”的新规定,目前各家银行在贷款前均需到房产局查询是否有购房记录,一旦市民将原有房子卖掉后,房产局下的名字已作变更,只要在房管局查询不到名字,即可当“首套房”处理。公积金贷款中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尚未出台。
您好,您名下有贷款记录,算是二套房。
您好!目前,职工在苏州大市(不含园区)和同一公积金管理机构范围内工作调动的,使用同一公积金账户缴纳公积金。您工作地从相城区调动到太仓,如缴存太仓公积金的,之前签订的还贷《委托协议》仍然有效,无需重复办理委提签约手续。但相城区和太仓每月委提时,政策规定的留存额不同,相城分中心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太仓分中心留存额为1000元。请关注还贷银行卡资金情况,及时存入资金,避免还款逾期。如果您今后缴纳工业园区公积金的,园区公积金和市区住房公积金属不同机构管理,您需另外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手续。
你的问题不清楚
因为您办理了省直的公积金贷款,账户已冻结,您需还清贷款后方能办理公积金的转移手续.我的意思是我在北京怎么交公积金?是不是交到长沙这个帐户里去,还是在北京重新开一个帐户?(200731912:00:32)
开具深圳的缴存证明。
您好!利率是按首套执行!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至于商业贷款的利率是否可以下浮15%,主要看您买的是不是第二套住房。由于您没有说清楚第一套住房的具体面积,和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几人,所以不好界定您再卖时是不是第二套住房。
您好,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您好,根据“认房又认贷”的新规定,目前各家银行在贷款前均需到房产局查询是否有购房记录,一旦市民将原有房子卖掉后,房产局下的名字已作变更,只要在房管局查询不到名字,即可当“首套房”处理。公积金贷款中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尚未出台。
您好,如果您将名下房产出售,将公积金贷款还清,再购房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您好,二套房,现在认房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