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两年或者社保两年。户口不足两年,社保一年做补充
1、所购房屋是否属于首套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由房管处认定。 2、本人或配偶名下无自住住房可以按首次房政策申请使用公积金。 谢谢!
根据广住发【2010】23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异地(广元市行政辖区外)购买自住住房时产生的按揭款,不能提取本人(含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来进行偿还。 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关于具体能够执行“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时间请关注我市管委会有关政策调整,也将及时在媒体公布。
可以的
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目前现有居住面积低于扬州市人均标准(38.82平方)才可以办理,最高可贷35万,利率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