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三成
不属于,因为属于您的款项。
首付部分毋庸置疑是男方的,不会改变,房子谁付的首付就是谁的,谁还贷就是谁的,即便变房产证写了你儿媳的名字,房子也还是你儿子的,一定要保存凭证啊,所有的凭证都保留,以防万一啊镇江房产超市
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三成
可以享受首套房的三成
严格意义上这套房因为是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当然目前法律判定房子也不是根据这个下定论,也会根据这套房子目前已缴纳的首付款以及月供还款人是谁,男女各还所占的比重来判定这套房子,需要双方提供付款明细以及月供明细等,综合各方面,希望对您有帮助!
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一人占一半 包括首付和房产增值的部分
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女方名下属于个人资产,还是贷款购房,则首付部分属于女方个人,贷款金额部分属于双方共有
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存续期间加名的,视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可适当照顾女方。
可以,但必须有收据,最好去公证一下,出资只赠与子女
具体要看房本上名字
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协定在前。因为法律是这样制定的。所以,首按共同财产算。
如果男方没有参于还款,婚后父母的受赠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解释三,父母出资赠与个人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且该购房时间在婚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疑。而且房产证登记了男方姓名,这是三重保险,绝对是个人财产。而且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部分,若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对婚内配偶共同参与还款部分进行适度补偿。这块不影响房产的产权。一下是援引的解释条文: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是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好 不算 是夫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需要看月供是如何供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离婚时,将把男方出资部分退还,房产还是属于女方,前提是男方能提供月供相关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明确只赠与给其子女,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