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
西政通〔〕23号
按照城市建设及旧城区改建需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6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西工区人民政府拟对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东至纱厂北路,西至规划用地界,北至规划用地界,南至玄武门大街。涉及非住宅1处,征收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一并予以公示。被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西工区火车站地区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挥部进行政策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指挥部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丹城路副185号
联系人:陈苗霞 联系电话:15937910099
附件:1.火车站片区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2.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10月8日
来源:西工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igong.gov.cn/html/1//2/158/159/162/171/192/3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