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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11月18日起,****组织验收组对********加油站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地点:**省**市**区**镇红凌路2号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开、竣工时间及调试起止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调试时间:2024年4月。
六、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188****2500
通讯地址:**省**市**镇红凌路2号
电子邮箱:****@qq.com
邮政编码:11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