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相关信息
报销起付线
一级医院200元/次
二级医院500元/次
三级医院1000元/次
注意: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年度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院再次或多次住院治疗,只承担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1)符合政策规定且在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实行药品零差率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5%(其中基本药物为90%),未实行的80%;
2)实行药品零差率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未实行的65%;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4)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再提高5%,但最高不超过90%。
注意: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温馨提示
转往市外联网直接结算或非联网(手工录入限时报销)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流程:
①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其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先自付10%,未办备案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
②按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