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一、申报条件
在连云港市参保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零售企业。
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应提供相应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明显影响,申请缓缴月份上月销售(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无去年同期数的与上月数相比),下降比例按不低于20%确定;
2.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3.企业发放工资和生活费后,银行账户现金不能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足过去6个月平均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我市具体比例待定)。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纸质申报:连云港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
三、申报材料
《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提供与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的有效缴费担保材料。
四、政策咨询
市税务局12366,市人社局12333
注:最终以省人社、税务、财政部门部署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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