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审核并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证明资料;
2.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3.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同意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批复;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缴存窗口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5个工作日。
办事地址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咨询联系方式:0834-323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