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西环南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青年东路西侧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市**市**街道大塘村,本地块由2个地块组成,地块1面积约为62322.05m2(约93.48亩),地块2面积约为41683.14m2(约62.52亩),本地块总调查面积约为104005.19m2(约156亩),**青年东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西环南路、北至商业路(大唐路),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 115.65277°,N29.65975°。
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根据《****政府关于**市**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2024〕181号)可知,2023年以前本地块为**省**市**市**街道大塘村集体用地,主要为水田,地块于2023******局征收后空置至今。
******局出具的《**市西环南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青年东路西侧地块规划图》可知,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瑞****交易中心委托**洪****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国家和我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成立课题组,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11月。
本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历史及现状均未堆存过固体废物;历史上曾为大塘村集体用地(水田),地块无工业生产历史;本地块周边500m区域内主要为住宅、学校等,无工业生产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本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和周边区域内当前和历史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管理部门在该地块后期利用过程中,保护地块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后续开发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污染情况,如发现土壤、地下水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