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受****的委托,****集团发行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在2024年12月17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服务名称:婺投集团发行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天和-WY2024-001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招标最高限价:以发行金额为基数,按年综合服务费率报价,不高于0.2%。(包含但不限于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券商承销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可研机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费用;还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人工费、材料费、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及各项税费等)。 2.5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括公开发行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主体的搭建辅导工作、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挂牌工作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发行债券承销商服务的费用全部由实际发行的主体支付)。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负责组建相关专业机构和团队,主承销商推荐符合本期公开债券发行要求的相关****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并经招标人认可。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天和-WY2024-001 服务名称:婺投集团发行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债券)招标最高限价:以发行金额为基数,按年综合服务费率报价,不高于0.2%。 注:本项目为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以发行金额为基数,按承销年综合费率报价进行公开采购,预计发行规模约5亿元(如:成交供应商实际收取服务费=实际发行债券金额*成交费率*实际发行期限)(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发行人在申请额度有效期内自行安排)。 2.6 债券期限(发行期限):5年(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前三年(2021、2022、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文件声明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承诺函); 3.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址:www.****.s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查询结果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查验)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须同时满足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债券主承销商资格;2)有中国境内证券职业资质,****管理委员会颁布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银行间交易商协议债券产品承销资格。 注:以上资格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获取。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2-16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7 09:30(**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上午9:30****交易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东升路7号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33****1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片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73****0237
九、其他说明:
(1)开标注意事项:开标区域禁止用餐,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2)凡下载本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供应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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