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千里马招标网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江苏-南京-高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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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8MACEC25N2E朱建芬
李海波**省**市**区
江****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1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用内饰隔音隔热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区 江****经济开发区沧溪路21 号
经度:118.95036 纬度: 31.38011****环境局
2023-09-15
宁环(高)建〔2023〕47号
500
35****
****0118MACEC25N2E****
****0118MACEC25N2E******公司
****0115MA254WGH5E2023-10-31
2024-10-082024-11-04
http://www.****.com/forum.ph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隔音隔热材料(POE板材)19370t、(POE发泡产品)630t、针刺起绒材料(PET面料)280000t年产隔音隔热材料(POE板材)19370t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隔音隔热材料生产加工线,针刺起绒材料生产加工线隔音隔热材料生产加工线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密炼、挤出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称重、投料、混料、密炼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限值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本项目已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公司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44 0 0 0 444 444
0 0.0006 0 0 0 0.001 0.001
0 0.0009 0 0 0 0.001 0.001
0 0.0004 0 0 0 0 0
0 0.006 0 0 0 0.006 0.006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206 0 0 0 0.206 0.206 /
0 0.039 0 0 0 0.039 0.03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和表1中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口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日均浓度(72.63mg/L、24.63mg/L、1.40mg/L、1.42mg/L)均达到******公司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限值要求 活性炭吸附 2024年8月19~20日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低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小时排放浓度分别为0.22mg/m3、未检出,最大小时排放速率分别为5.46×10-3kg/h、<0.0284kg/h,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关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 备,合理布局高噪声 设备,对高噪声设备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 隔声、风机设置隔音 罩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 备,合理布局高噪声 设备,对高噪声设备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 隔声、风机设置隔音 罩等降噪措施 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测点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1.0dB(A)~57.9dB(A),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0.5dB(A)~43.0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落实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厂区已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厂区内,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设施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环境治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已落实“三同时”要求。已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已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20125-2024-033-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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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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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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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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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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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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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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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