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0]**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项目智能化采购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已经由******开发区(**市**区)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高新数备[2024]4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项目智能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医药高新区(**区)**洲镇疏**路68号 2.2工程规模:拟建一座智能闸口,通过对集卡车进行箱号识别、车牌识别、重量采集、箱体验残、自动放行控制等工作,完成闸口数据的快速验证,从而实现闸口的无人值守和集卡车的自动快速通闸。主要分为智能闸口基础建设、闸口智能化、生产系统升级改造等。 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2001 | **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项目智能化采购 | **港综合提升三期智能闸口项目智能化采购,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以上相关系统、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详见货物需求。 | 272.68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设备进场后付至合同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经双方核对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在服务期满(2+2)后付清(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70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商务响应: 6 分 业绩: 4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文件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 (取值范围为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 7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7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 20 )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2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五章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满分 20 分,打★号的货物名称中所有指标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他未标注★号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0.5 分,满分20分扣完为止;以“技术参数响应表”为准。 | 2.2.3(3) | 商务响应 ( 6 )分 | 人员资质( 2 )分 |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人拟任运维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可设置同一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实力( 4 )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 (4) | 业绩 ( 4 )分 | 业绩( 4 )分 | 1、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 4 分,满分 4 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100 万元的智慧闸口(卡口)设备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4、业绩证明材料未从诚信库获取的不予认可。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明珠大道366号 | 地址: | **市海****基地2号楼一单元202室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q.com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祝女士 | 电话: | 159****6172 | 电话: | 150****1516 | |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