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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0533(环评科)
通讯地址:**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年牧业小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村一社 | ****年年牧业小区 | **省睿彤****公司 | 本项目位于******村一社 ,项目总投资估算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9.5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内容:场区占地面积为 49811平方米,拟建 2 栋猪舍、锅炉房、办公用房、储粪间、黑膜发酵池等建构筑物, 新增料线、 料塔等养殖设备,进行生猪养殖,年出栏7000 头,存栏 3500 头。 | 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