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信用问题不可以公积金贷款?
1.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 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2.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12 次(含)以上的。
3.最近5年内以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贷款(含担保人代还)、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5.最近2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逾期 3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6.最近5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12 次(含)以上的。贷款申请人或配偶的个人信用记录存在欠费、欠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账户冻结等认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情况,不予贷款。
贷款申请人或配偶有哪些不良信用问题可以增设保证人或者减少贷款额度后可以贷款?
1.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3 次(含)至 6次(不含),并且连续逾期不超过3次(不含)的。
2.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6次(含)至12次(不含)的。
3.最近2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3次(含)至6次(不含),并且连续逾期不超过3次(不含)的。
4.最近5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6次(含)至12次(不含)的。
注意:增设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是在湖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月缴存额800元(含)以上的职工,同时不存在公积金拒贷的不良信用情况。保证人仅可为一名贷款申请人担保。减少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按现行条件计算后的基础上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