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的
申领材料
1.《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原件一份(经办机构提供,现场填写)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份
3.生育登记服务卡原件一份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APP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复核、审核、办结。
4.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结果。
在线办理
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