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改造工程项目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抽取法)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
1.5 采购内容:食堂改造工程项目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 标段名称:食堂改造工程项目
2.2 质量要求:合格
2.3 资格能力要求:
2.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3.2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信用中国网站更新而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查询页面截图,在本项目中均有效。
2.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3人
四、评标情况
4.1****公司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经评审******公司未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不予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
4.2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4.3 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无要求
4.4 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无要求
4.5 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无要求
4.6 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6.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6.2 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4.7 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4.8 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9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10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金明大道与华夏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