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 评估项目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02 18:53 至 2025-01-01 18:53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733.27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03 | 活动历史 | **县****公司(简称万**工)于 2007 年投产,利用外购 的粗苯乙酸,与液碱反应生产苯乙酸钠,再采用活性炭吸附脱色,过滤后加入苯 乙酸调节 pH,用以去除过量的液碱等杂质,最后获得苯乙酸钠成品,设计年产 苯乙酸钠 500t。2013 年,万**工因无环评手续关闭停产,目前生产设备已经 拆除,部分建筑物尚未拆除。万**工所在地块的之前使用者为**县融泰精细 ****公司(简称融泰化工),融泰化工成立建厂时间为 2002 年,因无环评 手续且异味严重扰民,生产时间很短即被关停,注销时间为 2009 年,主要经营 产品为二甲基二硫的生产和销售。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一类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县头百户镇上王庄村北侧 | |||
经度 | 114.554851 | 纬度 | 40.560343 | |||
报告编制信息 | 风险评估起止时间 | 2024-11-01 至 2024-11-3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新远****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孟凡勇 | 单位联系电话 | 188****6421 | ||
地块风险情况 | 风险不可接受 | 主要污染物来源 | 土壤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孟凡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8****642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人民政府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志宏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73****206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县**路文苑新区-**西南侧约30米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检测结果,得出主要结论如下: (1)苯超标点位共 4 个点位:WA-10、S2、S5、B1,污染深度范围不一, B1 点位最深超标到 37.0m,位于生产车间附近的外部空地。污染原因主要是万 **工生产期间发生过地下储罐泄露和生产中管线跑冒滴漏等,导致苯污染物向 下层土壤迁移扩散导致深层次的土壤发生苯系物污染。 (2)石油烃(C10-C40)超标点位共 3 个:WA-6、WA-7、S1,污染深度范 围在 0-8m,位于厂区的锅炉房和车库附近,在生产期间可能存在机械设备所用 油料引起的跑冒滴漏,导致表层土壤石油烃出现污染超标现象。 (3)根据异味物质调查确定地块土壤优控异味物质为二甲基二硫,异味土 壤主要在 S5 点位 3-13m 深度范围,二甲基二硫污染主要是融泰化工生产期间管 线设备跑冒滴漏导致。 (4)地块内未揭露地下水,周边村民地下水井内采集的两件水样 pH 值和浊 度超 III 类水要求,pH 值偏弱碱性,浊度在标准限值附近。周边村民地下水井 较清洁,地下水受地块影响风险较小。 (5)环境空气中二甲基二硫和臭气超出评价标准,恶臭污染源主要是生产 区内的二甲基二硫污染土壤。 根据划定的污染超标范围及深度,测算各层超标土壤投影面积叠加合计 1579.3 ㎡,超标土壤方量合计约 35190.0m3。后续须启动风险评估工作,计算风 险水**风险控制值,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本项目风险评估结论如下: (1)表层土壤(0-8m) 1) 苯:致癌风险值为 1.91×10 -6,超过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 10 -6,致癌风险 不可接受;苯的非致癌危害商为 0.0996<1,危害商风险可接受; 2) 石油烃(C10~C40):危害商为 1.28>1,非致癌风险水平不可接受。**县****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 198 (2)下层土壤(8-39m) 下层土壤 13~20m、20~29m 两层土壤的苯致癌风险值分别为:1.56×10 -6、 1.34×10 -6超过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 1×10 -6,致癌风险不可接受;8~13m、 29~33.5m、33.5~39m 三层土壤的致癌风险水平均低于 1×10 -6,致癌风险水平可 接受。下层土壤苯的非致癌危害商均远小于 1,非致癌风险可接受。 (3)二甲基二硫危害商 基于 J E 模型计算二甲基二硫室内呼吸暴露途径危害商为:0.02<1,表明 其健康风险可接受,但二甲基二硫作为优控异味物质其恶臭影响不可忽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