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个人缴存公积金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邯郸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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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个人缴存公积金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3-08-15 23:1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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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贷款管理规定执行。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账户自动封存,中心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自愿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由有固定工作

自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按我市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账户自动封存,中心不再受理其贷款申请。

自愿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由有固定工作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自愿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以借款人和配偶的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收入,若缴存基数高于个税起征点的,应提供个人纳税记录或凭证。

拓展信息:

自愿缴存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答:提供以下资料即可到前台办理。

①身份证;

②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

③个人结算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银行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