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4〕66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区马定灌区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千里马招标网

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4〕66号南宁市武鸣区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市武鸣区马定灌区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审批
广西-南宁-武鸣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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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南武水许可决〔2024〕66号****关于准予《**市**区马定灌区取水许可延续的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0-23 16:25

南****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已通过审查的《****水库灌区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经现场核查你单位近五年取用水情况基本符****管理要求。主要用水技术、工艺、设备未有变化,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工程、取水用途也未有变化。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水库引水干渠为在线监测计量,并已接入**水**信息管理系统。

二、我局同意你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延续,批准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灌溉用水,年取水量为850.4万m3。取水许可证字号为D450110S2021-0053,编号为****,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9年10月25日止。

三、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及《**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我局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

四、你单位应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

五、若取水许可证出现信息改变,且符合变更申请的,你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若本项目的取水口位置、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向我局申请重新办理取水许可证。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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