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幼儿园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贺教学教〔2024〕3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贺教基教 〔2013〕69号)要求,我局于11月12-15日组织专家组****幼儿园****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
评估组从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水平四个方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估。经评估,****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幼儿园,现将评估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反映问题,传真:0774-****518;联系部门:学校教育科(业务科室),0774-****536;信访办,0774-****528。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