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在大厅办理缴费业务的人员
1.单位缴费:
单位经办人持《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银行进账单(参保单位开户行为贵阳银行的,凭银行确认的“进账单”;
开户行为其他银行的,凭银行确认的“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在缴费柜台开具基金专用收据。
参保单位缴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在缴费柜台以现金方式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
凭《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征集单》在缴费柜台缴纳社保费开具基金专用收据。
即时办理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财政部
办理地址: 南明区都司路80号
咨询电话:0851-85866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