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上限+下限)-广州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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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上限+下限)

发布时间:2023-12-17 14:5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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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时间:7月1日-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26421元缴费下限:5284元费率:20%注意:1、《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2号)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

时间:7月1日-6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上限:26421元

缴费下限:5284元

费率:20%

注意:

1、《关于公布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2号)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广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12694元。

2、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穗医保规字〔〕1号)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6%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0.85%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3467元(折合月平均工资9456元)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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