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测:无人机Zui大贮存、续航能力及其几何尺寸、重量、功能、性能、维修性、声隐性、机载电子电器设备性能飞行实验、自主飞行实验、安全性检测、电磁兼容性检测、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可靠性、扩张功能与任务设备等检测服务
广州市无人机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续航能力分析第三方平台:
民航地区管理局接到通用航空企业和航空俱乐部申请人的
申请后,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受理申请后 20日内作出筹建认可的决定,并以筹建认可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自作出不予筹建认可决定之日起 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z89g88l5ysqw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已批准筹建认可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自获准筹建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如期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即丧失筹建资格。
丧失筹建资格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两年内不再受理原申请人的申请。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凭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筹建认可通知书,开展以下工作:
(一) 办理购置民用航空器申报手续;
(二) 申办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企业标志;
(三) 申办有关航空人员执照或训练合格证;
(四) 申办机载无线电电台执照;
(五) 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六) 制订作业服务合同样本和作业服务价格;
(七) 申办自建基地机场的机场使用许可证或者与所使用机场签订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八) 与有关单位签订通信、气象、航行情报服务保障协议或代理意向书;
(九) 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制订下列手册:
1.运营手册;
2.质量手册;
3.机场场道保障工作手册;
4.航空安全管理手册;
5.安全保卫方案;
6.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和手册。
外商投资通用航空企业的,还应按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规定,申请办理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