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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9 11:23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3-****522
通讯地址:**市**区兴北路105号**大****生态环境局
邮 编:744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1 | ******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市**县 | **** | ******公司 | 在110kV****电站现有站址北侧围墙外新征用地1621m2,扩建110kV间隔3回,项目总投资9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本工程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将采取积极有效的生态影响防护措施,将工程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工程不会排放污染物,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