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其他、公告 |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名称: | ******局规划批前公示--怀自然资规公示字〔2024〕第113号--****生产项目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 |
主题词: |
说明:
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修改****生产项目总平面方案(详见下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将修改方案向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项目:****生产项目
项目位置:**县幸福街道广佛肇(**)经济**区B区I-11-03-11-02地块
建设单位:****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媒介:项目现场、******局****政府信息公**台(http://www.****.cn/zqhjzyj/gkmlpt/index)
变更内容:厂房三层数由3层调整为4层,总建筑面积由32980.95平方米调整为35756.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由35668.12平方米调整为38668.12平方米,总不计容面积由512.83调整为288.38平方米,容积率由1.783调整为1.933,其他指标不变,详见下图。
规划用地红线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1252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56.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38668.12平方米,总不计容面积288.38平方米,容积率:1.933,建筑密度:62.64%,绿地率:2.17%,建筑层数:地上3~6层。
附注:
一、下图仅为示意图,作征询意见之用,以最后审批为准。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函请******局(邮编:526400)
2.咨询电话:0758-****960(行政审批股)
3.电子邮箱:****@163.com
三、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限内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四、有效反馈意见:
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提供作为公示意见提出的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