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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电商平台不应成为盗版书销售的新土壤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记者 田福良 作
本报讯(记者 吕巍)图书作为特殊文化产品,在传播知识、启迪智慧、传承文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出版业发展过程中,盗版书一直如影随形顽固地存在,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图书销售的重要渠道——电商平台,渐成盗版书销售的新土壤,伤害着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的权利,破坏着出版行业的正常发展,损害着消费者的利益。
“电商平台销售盗版书有多猖獗,你可能都想象不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满脸无奈,他告诉记者,2021年,某机构在某电商平台上的165家店铺中采购了267本图书,涉及103个出版社,在鉴定的199本书中,只有18本为正版书籍,其余181本为盗版书籍,盗版率超过90%。而在该机构联系店主反映问题的时候,多家店主“理直气壮”地表示:“没错,书确实是盗版的,这个价格还想买正版?”
“如果不严厉打击盗版书产业链,势必会给成长中的年轻一代的世界观、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朱永新表示。
如何打击?按照目前有关法律要求,平台对销售盗版图书虽然没有主动审查的义务,但要履行主体责任。因此,朱永新建议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并要求平台履行好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比如公开承诺,平台明知用户销售盗版图书,仍不依法作出处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是经营销售图书的店铺,平台必须审核其《出版物发行经营许可证》;公布盗版图书举报方式,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明示维权程序,为平台加快对侵权事件的快速处理进行自我约束,同时公告维权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处理程序;设立预警及熔断机制,投诉超过一定数量就需要启动应急查处措施,关闭涉诉第三方合作商店铺。对一经查实的盗版商家清理处置,并不得在平台再注册经营销售图书的店铺等。
朱永新表示,目前,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向电商平台申诉,其维权过程极其艰难曲折,收效甚微。“因此,电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至关重要。”
朱永新认为,应制定法律规范电商第三方合作商的行为,逐步完善平台经营者的税收征管、经营准入、经营行为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制,尤其是明确电商平台第三方合作商销售盗版图书后,电商平台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围绕法律法规的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在电商平台公开销售盗版图书的店铺,落地查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传统监管机制不能完全兼容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监管需求的背景下,朱永新还提出建立健全全网各电商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的建议。支持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合作商获取更大的流量展现,将“信用良好”作为算法推荐的重要考量因素,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第三方合作商则“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蒋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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