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满江片区部分道路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一、禁停范围:
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机动车辆在满江路、红山路、太和路、康庄路、彩云路、平安路及翠平路临时或长时间停放。需停放车辆一律就近进入附近停车场停放。
二、实施时间:
自2022年7月4日零时起实施。
三、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采取现场处罚、非现场处罚及拖移车辆等措施进行管理;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