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必要不离兴不聚集。特别是党政群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非必要不离兴(承),确需出行的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采取自驾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疫情所在县(市、区)。离返兴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来返兴后需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返岗或流动。来返兴后七日内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聚餐、不聚会、不参加集体活动。
二、严控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县内各类文艺演出、展览展销、体育赛事、各类集市、庙会等活动暂停举办。电影院、景区景点、台球厅、网吧、歌厅、KTV 等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各类会议坚持非必要不召开,尽可能采用视频形式,确需线下召开的要精简参会人员,履行报批手续。
三、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积极践行移风易俗,抵制大操大办,全县宾馆、酒店、饭店暂停举办10人以上聚餐,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不组织、不参加各类聚餐。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健身、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要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责任制,落实错峰限流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登记、一米线,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室内场所后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避免摘下口罩吸烟、进食、打喷嚏,并做好手卫生。
五、坚持依法严肃打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责任,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诚请广大市民朋友对违反疫情防控问题积极进行监督与举报,举报及咨询电话:0314-505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