崎岖地形卡车 - 安全要求和验证 - 第 1 部分:可变前移卡车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自行式可变行程崎岖地形卡车(以下简称卡车)的安全要求,适用于搬运负载,并配备有伸缩式起重装置(枢轴臂),其上装有负载处理装置(如车架和叉臂)。根据本标准,崎岖地形可变前移卡车旨在运输、提升和放置负载,并能够在未经改善的地形上行驶。叉臂被视为卡车的组成部分。卡车还可配备多种附件(如草捆钉、割草机、清扫车)。本标准涵盖与卡车相关的所有主要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前提是卡车在预期和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使用(详见附件A)。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EN 1459-2 涉及的回转可变伸展崎岖地形卡车;- EN ISO 3691-2 涉及的工业前移式叉车;-安装有可变前移式叉车的卡车;- 配备倾斜或升高操作员位置的可变前移叉车;- EN 13000 涉及的移动式起重机;-主要设计用于土方工程的机器,其铲斗和铲刀被叉子替代(参见EN 474系列);-主要设计有可变长度负载悬挂元件(如链条、绳索)的卡车,负载可以自由摆动;-装有人员/工作平台的卡车,旨在将人员移动到较高的工作位置;- 主要用于集装箱装卸的卡车;- 轨道上的卡车;- 带有铰接式底盘的卡车;-附件(由prEN 1459-5涵盖)。本标准未涉及以下相关的危害:- 混合动力系统;- 燃气动力系统;- 汽油发动机系统;-电池供电系统;- 拖拉机专用设备(如PTO)。本标准不涉及可能发生的危险:a)处理可能自由摆动的悬挂负载时(prEN1459-4(准备中)中给出了附加要求);
b) 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卡车时;
c) 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
d) 在井下作业时;
e) 牵引拖车时;
f) 配备人员工作平台时(EN 1459-3 中给出了附加要求);
g) 使用巡航控制时。
本欧洲标准未提供材料疲劳和强度的计算方法。本文件不适用于其发布之日之前制造的卡车。
3.1 崎岖地形 可变前移卡车 可变前移式卡车 主要用于在未经改善的自然地形和例如建筑工地的扰动地形上运行 [来源:ISO5053-1:2015,2.21] 3.2 可变前移卡车叉车,配备一个或多个铰接臂,伸缩或非伸缩臂,非回转或回转运动不超过5°,用于堆放负载的卡车纵轴两侧3.3紧凑型卡车,在正常行驶模式下的Zui大高度为2 150 mm,并且: — Zui大工作质量为6 000 kg;和/或 — 正常行驶模式下的Zui大宽度为 1 850 mm 注 1 条目:这些尺寸不包括工作灯、镜子等设备。 3.4 实际容量Q Zui大负载,由制造商根据部件强度和卡车稳定性确定,卡车可以承载、提升和堆垛到指定高度,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在规定的标准负载中心距离和伸展范围内3.5 额定容量 Q1 制造商允许的Zui大负载,在标准负载中心距离 (D)下,卡车在动臂完全缩回的情况下,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在叉臂上起重和运输 3.6 达到 d两个垂直平行平面之间的距离,一个平面与前轮胎的前部外径相切, 另一个平面由负载到地面的重心的垂直投影来描述。
CE认证不仅是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必要条件,也是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和合规性的信任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