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应当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调入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转移的,由原工作单位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跨市转移的,由职工本人或单位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每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信息: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